省审计厅副厅长姚安政强调 加强对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审计监督

04.03.2016  19:19

2016年3月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会议,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安政出席会议并讲话。姚安政副厅长指出,检务保障是检察工作的基础。经费是检务保障的龙头,是科技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撑。依法管好用好检务经费,是推进省以下地方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等重大改革措施的重要内容。要抓住预算工作这个检务保障工作的“龙头”,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把各项收支一律纳入预算管理,针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等各环节加强科学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经费,推进检察机关经费预算、决算公开,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不断强化预算的刚性。我们审计机关对所有纳入预算的资金使用、重大投资、重点工程要实行审计“全覆盖”,对一些重点资金和项目还要加强审计频次,推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合理配置、高效使用。 

姚安政副厅长强调,推进检务保障体系建设和促进提高检务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加强审计监督。要通过审计监督促进增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检察工作的“刀刃”上,把有限的经费用到办案和业务装备上。各级检察机关,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主要领导干部,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自觉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要着力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保证整改要求落实到位,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姚安政副厅长强调,要加强对权力集中、掌握资金设备分配权等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监督力度,重点检查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内控制度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效果,推进行政问责、问廉、问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阻碍司法体制改革。要通过监督公用经费保障、业务装备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后勤服务等重点,客观看待司法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揭示和反映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建议,促进尽快形成具有检务保障特点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促进提高检务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