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局晋源分局三项措施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9.09.2016  19:40

晋源分局按照依法监管、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部门协同、社会共管三项监管原则,明确三项措施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协调配合。要深刻认识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督促落实责任,形成上下协同的监管体系。分局主要领导对局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各科室(中心)、各事业单位、各国土资源所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各责任主体应切实增强主动监管意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二是规范程序,阳光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类别、设定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期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按照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全面规范,并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和保障。三是落实责任,违规必究。对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倒查追责,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有责必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形成震摄,促进行政审批依法、依规、有序、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