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组赴临汾实地考察“省级平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制定情况

25.11.2014  17:03


        2014年11月13日至15日,省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就设立省级平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赴临汾市所属襄汾县、尧都区、洪洞县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歆与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组组长郭士星,山西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段友文,省文联研究员张余等专家一道对丁村民俗博物馆、土布制作、平阳木版年画等在当地具有较强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

        在“平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汇报会”上,专家们认真听取了临汾市政府和临汾市文广新局关于“省级平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规划工作的汇报,严格依照《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对《省级平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进行逐条审议。一致认为平阳文化生态保护区地域内的文化资源历史悠久、积淀丰厚,文化类型较全,表现形式丰富,并且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设立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规划纲要基本符合当地非遗保护客观实际,并就规划纲要相关修订完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歆强调,规划制定要注重“三个结合”,把握“七项原则”,在整体保护好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同时,还要落实好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新要求。一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势相结合;二是要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与山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即将在全省展开的“乡村文化记忆工程”等全局措施相结合;三是要依托当地根祖文化、尧舜文化、皋陶(yao)廉政文化等特色资源,与临汾市委、市政府正在全力实施的“百里汾河经济文化长廊”工程的实际需要紧密结合。在下一步研究制定总体规划的具体工作中,尤其要注意参照和借鉴《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化部相关文件精神,着重把握好坚持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坚持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维护文化生态平衡的整体性保护,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坚持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等七项原则。注意对生产性保护方式的科学阐述与合理使用,坚决抵制伪民俗、虚假民俗和民俗的庸俗化、商品化。要根据临汾当地一区二县在行政区划上的现实特点,进一步打破条框壁垒,广泛整合资源项目,稳步融入创新精神,真正做到对平阳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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