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率先在全省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26.02.2016  11:57

            本报讯 目前,晋城市64851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已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市直2796名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经办机构管理,养老金待遇由社保基金支付,标志着该市率先在全省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从1992年开始,全国各地不同时期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20多年来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2008年2月,国务院决定在 山西 、上海、浙江、 广东 、重庆五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配套推进。但是7年过去了,各试点省推进艰难,改革没有取得实质进展。
    2015年伊始,国务院再次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改革的要求之高、难度之大、影响之远都是前所未有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而实现“双轨制”的并轨。这是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双轨制”所导致的养老保障待遇不公平问题的一个历史性突破。2015年10月,省政府又下发通知,要求2016年底公务员和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终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从2015年10月起,晋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多次专题研究,督查布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改革决定》。市人社局精心组织实施、财政、编制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各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分步启动,精准对接。截至2016年1月20日,市直2796名财政供养退休人员顺利完成移交社保经办机构,并将2016年1月、2月两个月的养老金提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成为全省率先启动完成改革的城市。
    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达到80787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0.09%,覆盖率达100%,基金征缴达到9303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9.07%。退休人员达15936人,当年发放养老金74442万元,社会化发放率持续保持100%,根据省社保局2015年全省社会保险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晋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成指标居全省第一。  (聂雁斌  车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