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多措并举完善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20.02.2017  21:36

中央部署开展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以来,我省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作为有效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省财政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中出现的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着重在提升基层准确理解政策、用活用好政策方面下功夫,确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举办全省财政支持脱贫攻坚专题业务培训班。 省财政厅举办了由11个市、58个贫困县、29个有易地搬迁任务的非贫困县和13个省直厅局有关人员共210人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内容及操作方法进行了解读和辅导,切实增强基层有关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水平。

        二是加快推进58个贫困县制定出台统筹整合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的紧急通知》(晋脱贫攻坚组〔2016〕49号),有效加快县级相关方案的出台步伐,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全省58个贫困县均已按要求出台了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为统筹整合工作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三是严格落实因素分配法,加大对贫困县资金倾斜支持力度。 省财政在提前下达相关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时,严格按照因素分配法直接“切块到县”,确保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不指定具体用途,且在2016年基础上同口径增幅达到10%,由贫困县按照县级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分配贫困县的资金占比为56.1%,比2015年提高了30个百分点;林业“双百”示范工程建设用于贫困县的资金达到总投资额的80%。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有效解决突出问题。 为有效提升统筹整合方案可操作性,要求各试点县加快建立扶贫项目库;不断优化完善统筹整合工作,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内的9类83项资金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分类,依据县级脱贫规划和县级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因地制宜,实行大类间打通。加紧编制和印发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工作手册,重点回应和解答统筹整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明晰工作流程。

        五是重视奖励先进,加快典型推广。 实施差别化的倾斜政策,对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较好的贫困县,资金分配的增长幅度可提高到15%,高于其他贫困县5-10个百分点。根据工作成效,确定天镇县、右玉县、左权县、岢岚县、永和县、临县、石楼县等7个国定贫困县和沁县、陵川县、垣曲县等3个省定贫困县为2016-2017年度全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示范县,并下达奖补资金270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支持贫困县组织开展统筹整合工作。将于近期在临县、岢岚县召开全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现场工作会,促进先进经验普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