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30.12.2015  17:11

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聂孟磊、李苏庆、张善飞,秘书长程新会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同意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会议指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转变投融资的创新模式,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对于改变我市城市面貌、改善群众生活、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意义重大。会议强调,要开拓创新融资渠道,减轻财政负担,降低政府负债率,充分调动民间社会资本做活民生文章;要握紧拳头干实事,多研究国家相关政策,依靠国家政策资金的扶持,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惠及更多群众。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安阳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及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同意提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会议强调,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及分配方案;要严格按照规定安排用途使用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要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各项财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研究了《安阳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至2018年地方立法规划(草案)》和《2016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草案)》,要求有关工作机构将三年立法规划和明年立法计划印发第十五次常委会会议。会议指出,立法工作对于地方人大是一项新事物、新职责,如何制定出台好首部法规至关重要。会议强调,要本着好用、管用、有效的原则,做好立法工作,使法律法规更具操作性、更有具体性,有利于执行落实;要充分尊重和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加强相关协调沟通工作,汲取外地成功经验,保证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保证法规的科学性、长期性,通过立法工作,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和推进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朱明在会上强调指出,明年我市将首次开展立法工作,要起草制定《安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条例》(草案),对此,市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立法法》要求,立足于早启动、早部署,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立法质量,以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深入推进这一工作的法治化进程。

会议还研究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

本次会议还书面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1月~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