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法院强化职能重调解

24.06.2015  10:42
  近年来,安泽县法院积极拓展诉讼程序与非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对接,将审判力量与化解矛盾的社会力量有机结合,使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在诉讼外化解,有效控制了民商案件增长过快的势头。

  该院把强化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法院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建立社会矛盾化解网络体系,营造分管领导强化指导、办案法官具体落实、书记员协助调解、全员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良好氛围;从工作职能出发,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诉调对接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室,把法院审判工作融入到全县“311”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体系中,使法院社会矛盾化解服务工作室成为具体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关键节点,搭建一条立体化、便捷化、高效化的联系群众的高速通道;严格奖惩提动力,提高干警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审判工作实践中,该院建立了“诉前分流化解、诉中全力调解、诉后能动疏导”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坚持诉前化解,分流矛盾;诉中调解,全力化解;判后回访,疏导矛盾。近年来,该院每年判决案件回访率达到50%以上,案件服判息诉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无诉讼上访案件。此外,该院主动作为,发挥社会矛盾化解主导作用,通过法官驻村化矛盾,人民调解员和群众可随时、就近与指导法官联系工作和法律咨询等,尽可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于始发状态;通过法制宣传解纠纷,坚持开展法官“六进”活动,并通过巡回办案、就地审理,借助群众促进案件调解,不断提高群众对依法处理纠纷的认同度,化解矛盾于无形;通过社会管理“311”服务体系加强与各相关组织的全面协作,积极邀请社会相关人员参加案件调解,非诉纠纷驻村(社区)法官主动参与指导矛盾化解,起到相互促进提高的效果,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整体合力。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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