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实施 山西省或将增长100到150万人

12.01.2016  16:12

    “全面二孩”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我省正在加紧修订新计生条例,且有望于2016年1月下旬召开的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根据此前的人口摸底调查数据,我省人口专家称,“全面二孩”落地后,未来五到十年——

    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全面二孩”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一致,目前,全国多个地方都在加快修订地方的计生条例。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新计生条例有望于2016年1月下旬召开的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据相关部门测算,山西现有一孩家庭约300万个,山西省社科院人口专家称,“全面二孩”落地后该省预计可能增长100到150万人。一系列随之而来的配套法规和措施甚至人文关怀,将成为考验新政落地顺利与否的检验标准。

    从何时起全面二孩算合法?

    新《计生法》已实施,但《山西省计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尚未修订,那从什么时候起生育的二孩算合法?

    就此,省卫计委负责人明确表示,新《计生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就意味着所有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均属于合法生育。

    生“二孩”无需审批,“准生证”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 1月 5日公布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我国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这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这一文件是在我国最高立法机关不久前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出修改后,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进一步规定。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称,下一步将探索涵盖婚育健康全过程的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群众个人信息一个窗口一次性采集、证件一次性领取、信息多部门共享,降低服务管理成本,简化办事手续等。

    婚假和生育假如何调整?

    修改后的计生法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一条款。

    对此,省卫计委相关人员表示,婚假和生育假的调整,需要按照修订后的《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条例》修订前这段时间,公众如果遇到此类具体问题,可到山西省卫计委政务大厅咨询或致电12320热线,省卫计委会根据群众具体情况给出合理答复。

    7个专项工作组研究我省《条例》修订

    省卫计委负责人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多次听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要求抓紧研究修改《条例》,做好法律衔接和政策衔接。

    2015年11月初,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两次召开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专题会议,对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现已成立了7个专项工作组,分别负责做好修订地方性法规、目标人群测算、奖励扶助政策衔接、妇幼保健服务、投入保障、风险防控、宣传引导等工作。

    2015年12月17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工作,会议称,将以修正案形式修改《条例》,争取在2016年1月下旬召开的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相关部门提前介入修正草案起草工作。

    《条例》修订内容将主要涉及六方面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透露,《条例》修订的内容主要涉及六方面:一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提倡按政策生育,特殊形情可以申请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二是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三是依法生育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或者其它待遇;四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五是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六是对违法生育的,征收社会抚养费。

    “全面二孩”落地,我省或将增长100到150万人

    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社科院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1年到 201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山西省全员人口数据库等人口数据,对山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对全面两孩夫妇进行目标人群测算。山西现有一孩家庭约300万个,按育龄妇女年龄划分,20到 29岁已婚育龄妇女有 94万人,30到 39岁已婚育龄妇女有 114万人,40到 49岁已婚育龄妇女有9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