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两个办法”助力脱贫

25.04.2016  12:38

近日,娄烦县出台《农业产业发展脱贫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和《2016年精准脱贫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两个办法”,推动该县脱贫攻坚事业迈上新台阶。
      该县《农业产业发展脱贫扶持奖励办法(试行)》中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以产业为抓手,推进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通过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提高企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积极性。要严格执行奖励标准,做好项目申报、实施、监管、验收、报账、兑现等工作,确保奖励资金发挥实效。
      为规范和加强该县精准脱贫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该县《2016年精准脱贫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规定:要对涉农专业合作社、公司、农场大户等各类企业进行以奖代补,要按照“三个标准”执行:一是本年度贫困人口收入达到1.2万元/人以上;二是带动贫困人口数达到10人以上;三是按照企业发放贫困人口工资总额的五分之一给予奖补。(王勇、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