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市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情况

23.06.2015  19:04

    “目前村委会工作有无行政化倾向?”“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如何开展监督的?”“村务公开及内容是不是所有村民都知道?”“有没有农村‘空心化’问题?”……6月8日至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旬率调研组,分赴彭水、黔江等地,实地开展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及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调研,其中一些情况在调研组成员与村民代表之间的对话中逐渐清晰。

    据介绍,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为全面真实了解情况,为主任会议做好准备,提高会议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本次调研活动。

    在为期两天的调研中,调研组一行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视察等方式,广泛听取了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人大监督村委会组织法及实施办法实施情况,区县(自治县)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及实施办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以及有关难点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等。其中,人才缺乏、待遇不高、任期较短、经费保障不足、外出务工人员多、民主决策难等,成为大家普遍反映的几个共性问题。

    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岩东乡河坝村村委会主任王劲松告诉调研组,目前,村里绝大多数青壮年人都外出打工去了,村里现在基本上是“386199(妇女、儿童和老年人)部队”,“空心化”问题较为突出,很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目前我村村干部的平均年龄60岁,就是有几个年轻人才,但由于村里没有集体经济,一考虑到待遇不高,二认为压力和责任大,也不愿意干,即使村里有一些想法和思路也得不到很好地落地实施。”王劲松无奈地比喻道:“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而这一问题在黔江区石会镇中元村也不同程度存在。如该村选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就是一位退休干部,不仅无任何待遇,工作中还经常受到村民指责、不理解。“既然村民这么信任你、选你,作为一名老党员,无报酬、受委屈你也得去干呀,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也算是退休后为村里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点余热吧。”在与调研组成员摆谈中,他对此依然表现出很坦然。

    “调研是人大履行监督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可以为人大正确行使监督职权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效果。”周旬指出,本次调研正值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召开,要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全面了解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村委会组织法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党的领导,选好配强村级班子,进一步健全村务监督和公开机制,推进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促进乡村治理法治化。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