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01.09.2014  18:54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8月27至2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凯庆带领部分人大代表深入汉滨区和旬阳县,就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在汉滨区,执法检查组查看了马坡岭、许家台饮用水源地保护、西坝和安康江北缫丝厂排污口整治、江北污水处理厂和江北垃圾处理厂的运营管理、阳晨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永林再生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污水治理等情况。

  在旬阳县,执法检查组先后查看了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陕西中科纳米材料、陕西旬阳大地复肥等企业环保“三同时”落实情况,以及火烧沟、董儿沟选矿厂废水循环利用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

  检查组认为,我市各级各部门在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也存在着农村集镇环卫建设缓慢、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等问题。胡凯庆指出,汉江作为国家南水北调重要的水源地,对水质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希望市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深刻理解“带电的高压线”的含义,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依法推动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为保护一江清水做出积极努力。(童兆阳 熊勇 来旭阳)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