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建筑何来?

07.03.2015  19:22

    新华网北京3月7日新媒体专电(“中国网事”记者潘祺 王政 程士华)日前,一篇名为“17个中国式奇葩建筑,没有最雷只有更雷”的帖子广为传播,沈阳“方圆大厦”、抚顺“生命之环”、河北“三座佛”、苏州“秋裤楼”等雷人建筑榜上有名,被网民疯狂吐槽。

    “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这句大实话着实道出了人们的心声。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认为,奇怪建筑的背后是畸形的审美理念和虚荣的城建观在作祟,是不受约束的权力意志在作怪。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住建厅厅长侯淅珉说,建筑的外观及风格,一方面要考虑外部表现和自身功能之间的吻合,另一方面要考虑建筑本身与所在场地外部环境的契合度,妥善处理好这两个方面的关系,是判断评价一个建筑最为基本的要求。

    “当前城市建设中,一些地方建筑存在贪大求洋、媚俗怪异、抄袭复制等问题,触及公众审美底线,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侯淅珉说,“千城一面”与“媚俗怪异”并存,造成城市特色缺失、品位不高,不少地方城市建设中存在着建筑脱离地域历史传统和文化特征的现象。

    众多的奇葩建筑何以堂而皇之在各地频繁“上马”?中国工程院院士程泰宁和其课题组认为,首先,违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精神的‘权力决策’是造成当前建设领域中种种乱象的根源。程泰宁说,不少建筑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实际成了迎合领导的可“”性研究。贪大、求洋、超高标准的建筑怎么会出笼?其实,这些建筑的最初“创意”和最后的决策,往往都出自各级领导,特别是一些地方的主要领导。

    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建筑设计的各种制度在执行中也存在严重的有法不依和监管不力的情况。例如,招投标制度在现实中已经变味,围标、串标、领导内定、暗箱操作等“潜规则”盛行。

    其次,中国建筑理念和建筑师“失语”,公共建筑招标给了国外建筑企业“超国民待遇”。程泰宁说,在一些场合,即使国内建筑师设计得同样好,但招标方还是要借“国外设计师”来提升“档次”,国内设计师沦为“陪衬”。当前,请西方建筑师做设计的风气,已由一二线城市蔓延至三四线城市,不少县级市也在举办“国际招标”招揽国外建筑师。

    全国人大代表郑雪君则认为,社会价值的多元化在一些地方演变为“失衡”化,加剧了建筑设计“跑偏”。当今建筑的基本属性——物质属性和文化属性受到严重挑战,“酒瓶子”“福禄寿”等建筑异化为装置布景,沦落为商品广告。建筑的本原和基本属性已被消解,建筑设计正失去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

    侯淅珉告诉记者,针对各类媚俗怪异的、抄袭的、山寨的奇葩建筑,安徽省2014年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建筑规划设计应遵循重原创重质量、节约资源等原则,探索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因自身个人喜好随意干预建筑设计,如经查实且影响恶劣的,将追究其责任。

    一位长期关注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资深建筑工程师认为,由于建筑设计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因此“大、洋、怪”的建筑风格不能被一概否定,但要处理好与城市整体规划、历史风貌的关系,更要依法严格审核。

责任编辑: 孟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