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十二个乡镇同步开展“3•15”活动

16.03.2016  11:34

      3月15日,在太谷县汇演中心广场,太谷县农机局、太谷电视台、太谷报社、县消防队、烟草公司、电信公司、保险公司等16家单位参加了太谷县消费者协会、太谷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的主题为“新消费 我做主”的二○一六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同时该县市场监管局驻十二个乡镇的基层所、站同步在各乡镇政府门前开展了“3.15”宣传活动。

      该局本着增强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的宗旨,积极争取县委和县政府的支持,争取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在全县十二个乡镇同步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出效果的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出浓重的消费维权氛围,使活动有声势、有特色、有实效。

      在县会演中心广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主会场,县市场监管局、农机局、电视台、报社、烟草公司、电信公司、保险公司等16家相关单位设立的咨询台前,消费者人头攒动,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100余次,受理投诉5件;其他十二个乡镇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接受消费者咨询30余次。

      在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前,工作人员将假冒伪劣商品与正品对比展出,现场向消费者讲解如何对假劣商品与真品进行识别、对比,广大消费者对这一宣传举措非常认可,纷纷自己拿起商品仔细鉴别真伪。

      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还重点对电信行业的服务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通过对参展单位以及消费者现场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和整理电信行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汇总的就消费者投诉反映电信企业服务的重点问题在媒体开设专栏,组织专家评议,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将通过媒介予以曝光。(霍金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