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晋都市报》:鼓楼派出所--太原警方正告涉访人员:违规上访将受处罚

12.02.2015  21:51

本报讯(记者 王清文)1月20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由于利益性矛盾和经济纠纷引发的上访问题较多,绝大部分涉访人员能够理性、文明上访,但极个别涉访人员为了达到个人诉求目的,采取“堵门”、“堵路”等极端方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太原警方正告涉访人员,要依法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违规上访将受处罚。

今年1月16日,山西省某物流公司的涉事货主因该物流公司拖欠货款,在表达讨要欠款诉求过程中,聚集人员到省政府上访。太原市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劝返,但他们不听,又将府东街道路阻断,造成交通严重拥堵,致使大量群众和车辆滞留在路上,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经太原市公安部门依法对参与堵门、堵路的违法人员立案调查,1月19日,对违法人员高某、施某、胡某等3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案中,参与者多是利益受损方,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极个别人却采取了堵门、堵路等极端过激方式,致使大量无辜群众出行受阻,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副局长王晓光表示,目前,太原市正在开展严厉打击物流企业非法侵占经营户货款全面整顿规范物流市场专项行动。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太原警方正告涉访人员,反映诉求一定要依法通过正规渠道,杜绝一切过激行为。对于不听劝阻,围堵党政机关、堵塞公共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破坏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

注:本文刊登于2015年1月21日《三晋都市报》4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