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用电维修服务有了收费标准

06.11.2014  10:58

        太原新闻网讯  不少居民会有这样的感受,以前用电维修,不光维修人员难请,收费也是五花八门。今后,这种现象要结束了。昨日,记者从供电部门获悉,针对这种情况市物价局专门制定了一个用电维修有偿服务收费标准,要求从本月起对属于用户产权的用电设施维修实行“明码标价”收费。

        长期以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自行负责管理、维护,其建设、维护由客户自愿委托供电单位或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但长期以来,由于这方面取费没有统一标准,一些社会单位或施工队伍漫天要价,工程材料以次充好,给广大电力客户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和电力安全隐患。为此,物价部门参照我市现有的维抢修收费标准,借鉴外省做法,制定出台了《太原市低压零散客户受电工程服务收费标准》,明确了客户产权供电设施建设服务收费标准。

        据介绍,本月起收费标准实施后,本市范围内的电力用户,如果家里出现电线烧了、线路增容、更换新电表等问题,找供电公司或其他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维修,在付费时就有了统一的标准价格。服务中所耗材料可自行提供,也可委托供电公司或维修方来采购。对于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居民可咨询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