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整治】《太原晚报》:交警支队——“交警巡回法庭”将在全市推广

06.05.2017  00:22
迎泽交警一大队、法院、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交通事故纠纷快速处理 4月29日,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不到1个小时便在交警迎泽一大队交通巡回法庭审理完毕。在交警、人民调解员和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握手言和。到4月30日,这个全省唯一的交通巡回法庭已经3周岁了,3年来,巡回法庭受理审结了大量因交通事故纠纷引发的案件,其经验将在全市推广。 想让群众省点事儿 交通巡回法庭不仅仅是一个法庭,而是法庭、交警大队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融合体”。她可以让事故当事方,从事故受理、交警调解、调委会调解、法院确认调解结果或受理诉讼等诸多程序,实现“一站式”服务。对此,交警迎泽一大队事故中队刘晓明中队长回答:“就是想让群众省点事儿。”2013年9月,刘晓明调任迎泽一大队事故中队担任中队长,当时事故中队连他只有5个人,受理事故、勘察现场、调解纠纷,警力捉襟见肘,而最让人心里“不舒服”的,是当事群众的往返奔波。 当时,一名河南籍农民工被撞身亡,因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双方只剩下打官司一条路……刘晓明回忆,前来处理事故的是死者的妻子,她无助地靠在事故中队的门上哭泣,说丈夫一死家里就断了经济来源,打官司都没钱请律师,而且人生地不熟,连法院的门都找不见。更麻烦的是,打官司少也要几个月,家里的生活全靠亲友接济,她根本“耗不起”。 最终,刘晓明帮助死者的妻子申请了法律援助,还帮她办理了诸多手续,案件才算了解。从那时起,他萌生了将法庭请到交警队的初步想法。 三家合署办公 刘晓明的想法与迎泽法院的法官不谋而合。 机动车保有量的井喷式增加,道路升级改造,省城很快步入了交通机动化时代,交通事故随之不断攀升,大量交通事故案件,令法院也措手不及。 法院办案有规定流程,从立案、到调查取证、再到审理和最后调解或判决,少则一个月,多则几个月,甚至半年。交通事故与一般案件不同,很多时候需要在最短时间内,让受害人拿到赔偿,而审理期间当事人的“诉累”,成为最大的“烦恼事儿”。为此,迎泽区法院、交警迎泽一大队和迎泽区人民调解委员决定“合署办公”。 然而,真正做起来,却没那么容易,这牵扯到公安、法院、司法局三个单位,涉及办公场所、办公经费等多方面的问题。让人欣慰的是,当交警迎泽一大队将初步的想法汇报迎泽区政府后,区领导给予了积极肯定和大力支持。 在区政府协调下,三家单位经过协商,达成“合署办公”协议。2013年4月30日,全省首家交通巡回法庭在迎泽一大队挂牌成立。法庭不大,但肃穆庄严,陈设与正式法庭完全一致,楼上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交警事故中队。为了给法庭挤出办公场所,刘晓明让出了办公室,搬到了紧邻卫生间的一个小库房。 提高办案效率 三家合署办公了,但办事效率却没有明显提高。“当事人基本信息、代理人与当事人关系、事故基本情况等,交警首先要详细询问登记,但按照调解流程和审判流程,同样的内容还要再询问登记……”刘晓明介绍,交通巡回法庭成立之初,三家虽然搬到了一起,但并未真正融合。 一次,经交警初步调解,当事双方都已有了和解意向,没想到,到了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按照程序把所有事情又问了一遍,让脾气暴躁的当事一方很不满,双方又因言语不和争吵起来,最终还是闹上了法庭。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三家又坐到了一起,反复研究后,商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人民调解员和法官先期介入,与交警一起了解案情,交警笔录调委会和法庭直接采用。3年来,巡回法庭不断调整办事流程,比如,以前法院确定调解或判决后,法律文书是要拿回迎泽法院盖章的,后来改为用法庭专门的系统直接加盖电子公章等。 经验值得推广 截至目前,交通流动法庭已审结“调解确定”案件1260件,受理诉讼案件269件,审结180件,涉及赔偿2570万元,实际赔付率达九成以上。 经过不断磨合,交通巡回法庭的效率越来越高,一般的伤人事故,当事双方最多只要到交警队两次,第一次接受询问,第二次或接受调解后到法庭确认调解结果,或出庭由法官判决,最快的时候,个把小时就能办完所有手续。 交通巡回法庭的模式,免去了事故当事双方的“诉累”,也大大降低了司法成本,效果看得见,摸得着。随后,交通巡回法庭拟引入保险公司,在调解达成协议后实现当下赔付,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已有其他城区的交警大队、法院和司法局到迎泽一大队进行参观学习,这一服务于民的模式将在全市推广。 此报道刊登于《太原晚报》2017年5月2日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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