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专栏篇首语:守卫蓝天白云

25.11.2015  10:51

        自今年10月1日我市实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以来,人民群众积极参加,公安机关在短短20天时间内,收到举报线索105条,核实12起,发放举报奖金3600元。

      近年来,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回应群众的期盼和省精神文明办的号召,不断完善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办法,压实责任,全力而为,强力推进禁燃禁放工作,城区违规燃放反弹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强化源头管控从严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据了解,自2014年底省精神文明办倡议“移风易俗、革弊立新”和太原市倡导婚丧嫁娶新风以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全面加强禁燃禁放工作,并将之作为公安工作的重点摆上重要日程,并就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以及禁燃禁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行动。

      今年11月6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汪凡就进一步加强禁燃禁放工作再次召开电视电话会,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全面展开禁燃禁放工作,再一次掀起了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高潮。

      在禁燃工作中,太原警方始终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广泛动员、全警参与”的原则,组织民警深入一线、走近群众、加强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禁燃时间、禁放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倡议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公安民警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亲属和周边人员积极响应,努力做到“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方空气,增加一份安全”。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托社区平台,大力加强禁燃宣传。据统计,仅在2014年春节期间就发放宣传单近14万份,悬挂宣传横幅1200余条,制作宣传板面1120块,张贴禁燃通告13万余份。建立了派出所、社区群防群治队伍联动巡控机制,主动发现、及时掌握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动态信息,事前上门宣传、事中跟踪监管。现累计发放事前禁燃温馨提示卡3000余张。同时,组织辖区婚庆公司、酒店等重点单位召开禁燃工作协调会,建立了营业单位与派出所间的禁燃信息及时通报制度,并与116家酒店、78家婚庆公司、3000余家临街店铺签订了禁燃责任书,确保早发现、早查处、早预防。


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通报单位

      虽然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没有达到让党委、政府放心和人民群众满意的预期。下一步,太原警方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组织机关民警深入基层,指导、帮助派出所做好禁燃工作;同时将禁燃工作纳入日常考核范畴,逐步建立警种间互通信息、协同作战的长效机制。加强内部的监督追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警情回访制度,对工作不力、应付了事的单位负责人、当事民警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禁闭、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直至追究纪律责任。主动与有关部门及区县沟通联系,在社区入口、单元门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在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在公交车、单位、小区等有 LED 屏的地方滚动播放禁燃标语,营造浓厚的禁燃氛围。协调有关部门在省市主流媒体开辟禁燃宣传专栏,利用媒体效应进行宣传,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对经常承办宴会的酒店、婚庆公司、沿街店铺、易违规燃放烟花炮竹的地点等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政策宣传,签订禁燃责任书,做到家喻户晓。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等媒介,反复播放燃放烟花爆竹案件的查处情况,警示群众禁燃禁放。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的,要将治安处罚裁决书送达单位,将案件查办情况通报有关部门。

      本报记者杨沫

      注:此文刊登于11月9日《太原日报》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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