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食药监局发布粽子消费安全提示

07.06.2016  13:19

    太原新闻网讯 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即将来临,粽子制作、选购、食用、馈赠进入高峰,为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粽子消费安全提示。

    一是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粽子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所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是在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要彻底加热,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复加热,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每年端午节前,各级食药监部门都会专项抽检粽子产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商业无菌不达标以及检出甜味剂安赛蜜和糖精钠。其中,商业无菌一般指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微生物和常温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不达标则说明生产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他们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购买的粽子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