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获“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

26.05.2016  16:17

    太原新闻网讯  在近日举行的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太原市被评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这是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后,我市再次获此荣誉。

    市委、市政府和太原警备区高度重视人民防空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指示精神,以新时期军事斗争准备为主线,立足人民防空工作改革发展,努力开拓我市人防建设发展新局面。制定出台《太原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要与城市规划同步编制,对人防工程的产权、管理权、使用权进行了权属清晰的划分,对新建民用建筑依法建设防空地下室或缴纳易地建设费,为我市依法开展人民防空工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梳理审批事项的流程、环节和审批权限,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变群众上门被动式审批为主动服务。

    我市还以人防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深度融合式发展,积极推动和促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使人防工程最大限度地服务社会、助推经济、惠及民生。另外,从实战和应急需要出发,不断强化人防专业队伍的整组和训练工作。加强防空警报设施建设,认真进行防空警报维护管理,每年“9·18”期间组织参加全省统一警报试鸣工作,全部圆满完成任务。(继钊、星火、敬利)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