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市开展2016年"无毒青春 健康生活"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07.06.2016  20:21
      6月6日,太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太原市交警支队联合开展2016年以“无毒青春  健康生活”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活动现场来自太原市63所驾校近300名考生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肇事肇祸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成为威胁群众安全的一大“杀手”,为铲除这一“毒瘤”,根据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太原市禁毒办、刑侦支队、交警支队强强联手,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注重从源头上消除“毒驾”隐患,截止目前太原市已依法注销1540本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2016年1至5月份,共依法注销278本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驾驶证。

  据了解,太原市公安机关对“毒驾”始终坚持“零容忍”,严格执行现有法律规定,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根据《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规章规定,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对发现属于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驾驶证申请;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已被注销驾驶证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无证驾驶行为,将依法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毒驾”肇事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太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马拖生表示,太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会将毒驾宣传结合2016年禁毒宣传主题逐步推进校园、车站、社区、充分利用城区中心机场LED显示屏、公交车滚动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宣传毒驾的危害性和公安机关打击毒驾的坚决态度,要通过宣传,给全社会一个清晰地信息,就是驾驶者有责任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对毒驾的态度是“零容忍”。

  据介绍,“毒驾”极易导致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往往造成比“酒驾”更为严重的危害后果。机动车驾驶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人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要比正常人慢21%。由于毒品对人体中枢神经产生作用,吸毒以后会产生幻觉,有情绪上的亢奋等症状,驾驶能力严重削弱,很容易失控,为恶性交通事故埋下隐患。针对“毒驾”隐蔽性较强、查处难度大等特点,太原市交警部门和刑侦禁毒部门将联合行动,结合“酒驾”查处行动,加大对“毒驾”的查处力度,通过联合执法和在治安卡口、重点地段检查等多种途径,对行驶状态异常、驾驶入出现疑似吸毒症状、车内存有疑似毒品和吸毒工具等情况加大路检路查,及时排除肇事肇祸苗头。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涉及“毒驾”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562人死亡、4934人受伤。  (乔慧)

        注:此文刊登于2016年6月6日人民网山西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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