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完成考核目标 重污染天数降幅74.3%

06.05.2018  08:02

  生态环境部日前通报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简称"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结果。其中,北京等11个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太原等9个城市考核结果为良好。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各项考核结果中,重污染天数降幅最大的3个城市依次是廊坊、北京、太原,分别下降86.1%、74.4%、74.3%。

   我市完成考核目标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近期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考核。结果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数为453天,同比下降55.4%。两者均超额完成任务目标。按照生态环境部的通报,在此期间,太原市PM2.5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完成国家确定的“PM2.5平均浓度下降25%”的目标。同期,我市重污染天数为9天,比上一个秋冬季下降74.3%,完成国家确定的“重污染天数下降20%”的目标。

   散煤治理最有效

  2017年,市委、市政府坚持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改善。同时,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作为头等大事全力推进,举全市之力推进各项攻坚行动任务全面落实。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市区散煤“清零”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年共替代拆除燃煤锅炉1882台,实现市区35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完成11.6万户农村清洁供暖改造;26个城中村完成整村拆除,拔掉土小锅炉1.2万台;51个棚户片区完成整体拆迁改造,加之一电厂燃煤机组关停,2017年全市减少燃煤消耗430万吨。市区基本实现原煤禁烧。

   有效应对重污染

  同时,我市相继完成太钢堆场和渣场治理、西山矸石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和焦化厂全面达标治理;在规模化以上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607台,对307起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累计处罚411万元;集中清运1079万立方米渣土,中环内建筑垃圾基本完成整治;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4999辆,黄标车基本实现“清零”。去年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Ⅵ汽柴油,源头上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市北部扩大载重货车限行范围,实行载重货车全天禁止通行;摸底排查“散乱污”企业2308家,其中取缔1966家,完成整治250家,停产整治92家。

  此外,去年我市在市区主要街道、重点企业以及乡镇安装683个大气监测微观站,实时监测和掌握区域大气污染水平和污染特点。部分城区建立了空气质量污染调度指挥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性管控措施。为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我市761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96家企业实施错峰生产,提前预警、从严启动,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