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

16.05.2016  18:57

    太原新闻网讯 5月13日从市农机局获悉,今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市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0万元已分配到10个县(市、区)。这标志着今年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

    今年我市补贴机具种类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等46个品目。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的确定采取先来先得的方式;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购机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机并给予补贴。

    购机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村(居)委会关于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和乡镇农机管理机构关于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报废更新老旧农机的购机者,还需提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回收证明”。需要注意的是,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所在地址不在同一县域内不能享受补贴。

    据介绍,购机者在购机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手续和新购置的机具到县(市、区)农机部门设立的核实点现场核实。核实无误后,购机者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原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原件、乡镇农机管理机构证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原件;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或银行存折的复印件(单位开户银行账户);农机监理部门注册登记(受理)凭证(购置牌证管理机具需带此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回收证明”原件(报废更新的购机户需携带此项)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申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