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全面排查坚决取缔“十小”企业

14.07.2016  15:06

据了解,太原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于7月13日前,上报上半年全面排查并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洗煤、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生产项目的情况。

取缔严重污染水环境“十小”企业,是落实国家、省、市水污染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考核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文件要求,全面排查,发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立即依法取缔。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取缔任务。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发现一家,取缔一家。取缔工作过程中,要留存取缔相关文件,环保、经信、水务、电力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取缔佐证材料及取缔前后的对比照片等相关资料,要存档备查。同时,要信息公开,全程监督。从取缔清单、取缔时限与取缔要求、取缔结果要在区域内相关媒介全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取缔不留死角,不能死灰复燃。

同时,太原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认真排查,依法取缔。对虚报、瞒报、取缔留有死角,取缔不彻底,落实不到位等情况,2017年起,在各级各类检查,专项行动、督查中发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未取缔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扣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