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创业示范园区将获得百万补助

26.04.2016  07:58

    太原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强创业示范园区和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对于已经认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园区,我市将给予100万元的补助。

    据了解,我市将每年评估认定2个市级创业示范园区和2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并从市级创业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予相关各县(市、区)一次性补助。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政策规定,将市级补助资金统筹用于该园区或基地的相关补助费用。

    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示范园区,从市级创业资金中给予100万元的补助,主要用于创业园区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园区管理运行经费,对经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从市级创业资金中给予100万元补助,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及基地管理运行经费。奖补资金实行一次性核定分批发放,认定后首期拨付50%,第二年上半年复查合格的再拨付50%。对运行情况达不到市级标准的,第二年的50%不再拨付,并取消市级创业示范园区或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资格。对符合省级创业示范园区或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推荐享受省级资金补助。2015年以前认定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享受补贴政策期限未满的,仍按原补贴标准和办法给予管理服务补贴和创业实体场地租赁补助。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单位,按每进驻基地一个创业实体每年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补贴,对进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每年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场地租赁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为鼓励创业实训基地加强后续服务,提高初创实体的存活能力,在不改变补贴额度的基础上,我市将对创业实训补贴分两个阶段进行拨付,对经过创业实训后通过工商注册登记、开办网店等方式正常经营的,按照3000元/人的标准先给予创业实训基地60%的创业实训补贴;对创业实体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再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40%的创业实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