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30.06.2014  12:58

 

      昨日,记者从市质监局了解到,我市参加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我市将以“让经济更有效益、民生更为幸福、文化更具品位、城市更富魅力、生态更加美好”为理念,通过实施质量强市,推动转型跨越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感。

        “质量强市,目的是要让经济更有效益、民生更为幸福、文化更具品位、城市更富魅力、生态更加美好。”在国家质检总局举行的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会上,我市播放了《质量—幸福太原的生命线》城市宣传片,市领导作了“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主体陈述,有关部门分别就质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作了补充陈述。

        据介绍,我市近年来在质量强市方面着力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即政府推进机制、稳定投入机制、长效运行机制;构建了五大工作平台,作为质量强市的工作基础,即质量奖示范平台、品牌创建平台、标准创新平台、群众性参与平台、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同时,进行了五项创新: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循环经济标准化;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开展质量竞赛争先活动;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常态化、专项化。

        今后,我市将把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成为推动太原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一个助推器,通过质量提升推动太原早日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一流省会城市。在答辩交流环节,与会专家从质量发展定位、群众性质量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提问,我市一一作答。专家组对我市陈述表示满意和赞许。此次申述论证会,来自全国的19个城市,展示成果、交流经验,角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殊荣。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的105个城市提出争创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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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一项具体举措,目的是树立一批质量发展标杆城市,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促进建设质量强国。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可享受一系列激励政策。如,为示范城市内的骨干企业提供多方面的质量业务服务,对示范城市骨干企业进出口给予检验检疫便利通关服务,扶持示范城市的主导产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