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严令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
16日,太原市召开了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会上总结了太原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成果,同时指出了民办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太原市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及宣传,严令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不得夸大其词。
太原市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通知》,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不得许诺与教育、培训、升学、考试相关的信息。
对于未经备案、擅自散发招生简章广告或已经备案擅自改动备案内容,逾期刊登及涂改招生简章和广告有效期的,由备案部门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通报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在广告经营媒体上刊播,擅自刊播属于违法行为。
太原市教育局局长马兆兴介绍,目前太原市有民办中小学校50所,在校学生82598人;民办幼儿园214所,在园儿童38319人;民办培训学校467所,在校生231051人。虽然太原市民办教育发展势头不错,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民办学校发展不均衡等等。另外,太原市今年将加大对非法办学机构的查处力度。
会上,太原市民办教育协会还发布了《太原市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自律公约》。
太原市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自律公约
一、认真学习并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主动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管理;积极承担树德育人的责任,自觉维护民办学校整体形象。
二、按国家标准配备教育设施,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制定所设专业教学大纲和教育计划,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己任,认真开展教研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共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三、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招生;不组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考试;不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作虚假宣传,不作不负责任的承诺。
四、严格按照物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并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规范使用收费专用票据;对要求退学的学生按全省统一规定退费。
五、加强学校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办校治学中的作用。
六、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明确学校董事会与校长的法定职责,各司其职,依据学校章程办学,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七、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校舍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状况,定期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严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八、尊重学生,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尊重家长,及时处理化解纠纷;加强同驻地社区(村)的联系和合作,共同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九、积极参加民办教育协会组织的活动,学校间加强信息交流,团结互助,公平竞争;努力学习先进地区的办学经验,不断提高办学水平。(记者 王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