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12.08.2014  12:00

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

国资发群工〔2014〕103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中央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国资党委干一〔2011〕198号)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加强中央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国务院国资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于今年11月共同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国务院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大赛承办单位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共同组成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下设评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和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负责大赛日常工作。承办单位成立赛区组委会,在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开展赛事具体工作。

二、大赛工种

(一)话务员。

(二)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互联网网络安全)。

三、参赛范围

参赛人员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不受年龄、资历和学历限制。

四、表彰奖励

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为国家级一类大赛。

(一)获得大赛各工种前5名的选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其中35周岁以下的选手,由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二)获得“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选手,经大赛组委会核准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中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获得各工种大赛6-20名的选手,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三)未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优秀选手纪念证书。

(四)领导重视、组织出色、成绩突出的承办单位和参赛企业,由组委会颁发“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

话务员和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互联网网络安全)技术文件经专家组审定后,另行印发。报名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国务院国资委群众工作局联系人:阎道宏

联系电话:010-6447192013810705647

传 真:010-6447190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大街56号

邮 编:100011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联系人:黄少山凌灿辉

联系电话:010-58501152010-58502239

13301166370

传 真:010-5850158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1号中国电信集团工会

邮 编:100032

附件:1.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组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中央企业职工技能大赛报名表

国务院国资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