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大调研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情况

10.09.2014  12:40

  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对我市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工作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建成参加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在汉江监狱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三起减刑案件进行了临案听审,并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汉中监狱和汉江监狱关于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情况汇报。调研组认为我市审判、检察和刑罚执行机关按照中省工作部署,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就进一步推进庭审规范化,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杨志刚指出,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要严把法定条件,完善程序规定,强化落实责任,以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按照法律规定,减刑和假释是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将其原判刑罚予以减轻或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两种刑罚制度;暂予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暂予监外执行且不致危害社会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审批后可以不在监狱等刑罚执行场所关押服刑,而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方式。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中的具体体现,也是惩罚罪犯与改造罪犯相结合的人道主义刑事政策,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因素,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