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气法》明年元旦起实施 加大惩罚企业污染力度

31.12.2015  11:27

      12月29日消息(记者杜希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明年一月一日开始正式实施,环保部等相关部门今天召开座谈会,部署各地各部门贯彻实施新《大气法》。
  在即将实施的新“大气法”中,细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例如要求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例如,法律要求对于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在燃油方面,石油炼制企业必须按照燃油质量标准生产;在燃煤方面,禁止销售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企业对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检测。其次,针对此前企业在大气污染问题上违法成本较低的问题,新“大气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污染行为的惩罚力度。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今天的会议上表示,新法的实施对于我国不断加强环境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尤其是监察执法队伍,加强新大气法的学习,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在大气法配套法规的制修订工作上做好工作。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要求,履行职责,保障新法的实施。环保部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执法,保障法律的规定落到实处,对环境违法问题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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