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就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09.04.2015  17:45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崂山区麦岛金岸小区污水源热泵空调系统项目、青岛能源热电第一热力公司燃煤废气治理、市北区天福山庄一标段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利用智能交通系统实施黄标车禁行监管及黄标车淘汰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环保局负责人汇报的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据介绍,2014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62天,优良率为71.8%,空气质量总体情况位居全省17城市第三名,在北方7个副省级城市中综合排名第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王文华指出,大气污染防治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论述,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坚持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新路子。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美好追求。

    王文华强调,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打攻坚战的勇气。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对工业、物流业、服务业、占路烧烤、秸秆焚烧等污染环节,严格管控,推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要充分认识绿色发展新常态,在转方式调结构上狠下功夫。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倡导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充分认识依法防治的重要性,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把握好环境整治与依法治市的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整治行动。

    徐航、邹川宁、高岩、徐振溪、杨鹏鸣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