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河曲县出台“三大机制”加强对露天煤矿的用地监管

12.01.2017  20:32

        河曲县是全省煤炭资源大县,全县共有三座露天煤矿,八座井工煤矿。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露天煤矿安全有序,合理开采的生产建设秩序,针对当前三大露天煤矿在临时用地、开采剥离、土地复垦环节中暴露出的违法经营活动,近日县政府出台了对露天煤矿占地复垦的监管办法,加强对露天煤矿的用地监管。

        一是成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监管机制。具体监管责任细化到人,明确各自分工和职责,及时对企业进行巡查,确保违法占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

        二是国土资源部门成立包矿领导、监督巡查、执法管理和驻所管理一体三岗同责的管理制度。首先是实行党组成员包矿制度,主要负责对所包煤矿用地监管进行领导工作,国土所做到经常巡查监管,驻矿人员随时掌握煤矿用地情况,做到底清数明,执法人员要对煤矿占用定期不定期巡查,对违法占地做到发现、制止、报告、处理“四及时”。

三是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组织,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根据单位性质,明确具体分工,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共同开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工作。确保对三大露天煤矿的用地监管工作真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