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三措并举”制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

04.01.2015  17:21

      一是严格实施“六不准”。不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不准分批分次、多处设宴请客变相大操大办,不准动用公款、公物、公车操办,不准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岗位便利和职务影响借机敛财,不准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脱离工作岗位参加婚丧喜庆事宜;二是严格管理监督。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及社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成立本单位“红白理事会”,具体指导、规范、监督、帮助所属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现场监督宴席标准、烟酒使用及亲友礼金金额,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或借机敛财;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凡党员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没收违规违纪所得。同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单位负责人责任,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并取消其“文明单位”称号和其他有关方面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