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

10.08.2015  23:32

8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召开,学习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传达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国庆、朱燕云、汪方应及秘书长王连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特别是县乡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全市各级人大组织要把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和《条例》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学习,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切实把《意见》和《条例》的各项要求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要进一步坚持党性原则,加强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与时俱进,永葆人大工作活力。

会上,与会人员还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