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院护航征收安置工作

11.04.2016  12:04
  本报讯(刘宏明 夏智霞)为了巩固“冬季行动”工作成果,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全市“冬季行动”征收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大同市中院制定出台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开展“冬季行动”及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并推出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为征收安置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大同市中院新任党组书记、代院长白永旺上任伊始,就从全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大局出发,主动谋划,组织人员在广泛开展调研和多次讨论修订的基础上,于年初专门制定出台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开展“冬季行动”及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立足审判实际,围绕全市“冬季行动”的重点工作,从三方面提出18条具体措施,指导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市开展“冬季行动”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同时,该院继续深入各县区就“冬季行动”征收安置工作加强调研指导。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发带领法院征收安置协调工作领导组工作人员先后赴新荣区、左云县、天镇县、阳高县、灵丘县、浑源县、广灵县就“冬季行动”征收安置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与分管征收安置工作的各县区领导以及征收补偿办公室、城建、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就近期在征收安置过程中遇到的房屋征收安置等相关涉法事宜进行了交流座谈、互动沟通,并就一些常见问题,从法律层面进行了现场答疑解惑,共计79件,受到了各县区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针对前期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结合审判实践,大同市中院还向市政府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发出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尽快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的建议》《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进一步做好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的专项建议》《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征收安置工作的专项建议》,这三份司法专项建议就征收安置工作遇到的棘手问题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现实可行的方法和建议,并附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文,操作性强,受到了市政府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

    在共同推进“冬季行动”征收安置工作中,大同市中院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3月3日,大同市中院与市“冬季行动”征收安置分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共同召开“冬季行动”征收安置工作推进会。同时,该院继续依照快立、快审、快结原则,依法依规审理好“冬季行动”开展以来受理的相关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及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截至目前,大同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及征收安置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已全部开庭审理;各基层法院共受理涉及征收安置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件。全市法院为配合“冬季行动”,明显加快了涉及征收安置案件的受理、开庭、听证、审查的节奏和效率,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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