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选工作开始

08.04.2023  07:32

  省文旅厅4月4日消息,为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评选工作开始。

  省文旅厅要求,评选单位四至范围明确,街区、旅游景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的占地面积不超过3平方公里,文体商旅综合体的商业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人次及消费规模较大。各市推荐时要突出文化和旅游特色,不得推荐文化内涵不足的美食街、购物街、传统商业综合体等。

  近年来,我省提出建设一批具备“吃、住、行、游、购、娱”功能且具有地方特色的夜间文旅经济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夜间文化旅游活动,打造夜间文旅地标,升级夜间文旅商圈,培育夜间文旅生活圈等,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去年4月,首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名单确定,全省共有15家单位入选,包括我市的太原古县城、钟楼步行街和太原方特东方神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