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山姆士建南店结账悄悄“四舍五入” 这合法吗?

28.06.2016  10:51

109.79元=109.80元,这种看似错误的等式,在太原山姆士超市建南店却是成立的。近日,郑先生无意中揭开了这家超市存在的“秘密”——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四舍五入”的方式结账。那么,这种结账方式,是否合法呢?

事件

超市“悄悄”拿走顾客的钱

我知道这事说起来显得挺矫情,但不管数额大小,都是消费者自己的钱。”6月20日,消费者郑先生为了被多收的1分钱,开始跟山姆士超市建南店较起了真。

就在前一天,郑先生到山姆士超市建南店买了些涮羊肉,又买了点其他东西。结算时,收银员从郑先生的卡里刷走了109.80元。细心的郑先生,拿着购物小票核算了一下,这些东西的总价格实际为109.79元。

郑先生问收银员,为何不按实际价格结算?收银员说,结算系统自动按“四舍五入”结账,4分钱及其以下的就舍去,5分及5分以上的都按1角收费。

郑先生说,他如果付的是现金无法找零也就算了,可当时是刷卡付费,超市居然也要多收1分钱,令人无法接受。“每个顾客都被多刷几分钱的话,超市每天那么多人,一天下来这也不少钱了。系统是人定的,难道就不能改改吗?”他气愤地说。

走访

有四舍五入有舍弃分币

6月25日晚,生活晨报记者来到山姆士超市建南店。在超市内,记者看到,里面陈列商品的标价大都精确到“”,只是一些散称商品,在称重划价时,经常出现“”单位。记者购买了小米、五花肉、大米、饼干等商品,总价为84.46元。结算时,收银系统打出的小票显示是84.50元,多收了4分。记者找到服务台工作人员问缘由,对方解释,系统虽然把5分及5分以上的零钱“四舍五入”到“”里面,但4分及4分以下的零钱也不会向顾客收取。

6月26日晚,记者在沃尔玛超市长风店购买了14.86元的小米,结算时收银员只收了14.80元。据收银员介绍,沃尔玛超市各门店均实行“弃分让利”的措施,即顾客买单时,对于不满1角的金额,超市收银系统会自动舍去。

记者随后走访了美特好超市长风店、家乐福超市长风店,收银系统都会按照实际价格进行结算。

分析

四舍五入式收费赚多亏少

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市民没有留意过超市结账时是否会“四舍五入”。一些市民认为,超市有时会给顾客舍掉几分钱,有时则会入到“”里占顾客几分钱的便宜。省城价格主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表面上看,这种收费方式对于商家和顾客来说“机会”均等,其实却不然。

他解释,1、2、3、4有4个数,5、6、7、8、9有5个数。按概率算,超市“”的几率为44.44%,而“”的几率为55.56%。也就是说,“”比“”的机会,超市要比顾客多11.12%的几率。另外,如果把“四舍”的数字1、2、3、4加起来,其和是10,即商家纯舍数字是10;如果“五入”,即超市向顾客多收的数字,也就是5至9的补数5、4、3、2、1加起来,其和是15,即超市舍掉的数字是10,而超市入账回来的是15。很明显,对超市来说,舍掉的是小数,入账的是大数。

说法

四舍五入”舍了消费者权益

6月27日,太原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范培龙认为,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山姆士超市采取“四舍五入”的做法,“四舍”属于商家让利的自愿行为,然而商家擅自“五入”的做法就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商家应当据实结算。

他说,在超市找零问题上,如果超市采用“四舍五入”结算方式,应当事先对消费者进行公示或提醒。未征得消费者认可或者同意,不得擅自或强制让消费者接受或推定对方已经接受。否则,超市的行为还会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记者梁耀华 实习生 高子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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