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05.12.2020  11:15

  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消息,新修订的《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原《条例》自2002年1月施行以来,经过了2010年9月、2016年3月两次修改。此次修订主要根据国家对城市园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城市绿化管理体制、绿化建设、园林养护等方面的新形势、新情况,建立了职责明确、监督有力、主次分明、相互协调的城市绿化管理体制,将为我市早日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进入全国城市绿化先进行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条例》突出政治性,强调人民性,注重实效性,呈现独特性,体现科学性。新增内容中,增强了事中事后监管内容,强化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明确了园林植物保护和检疫职责,细化了城市绿线管理,规范了城市绿地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提出了立体绿化和建设生态停车场,进一步强化了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