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02.06.2015  20:12

本网讯(刘凯)近日,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执行局法官拓宽执行思路,成功执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将执行款交到了申请人手中。

常某2012年与杨某签订了公务员小区期房买卖合同,并通过银行汇款向杨某支付房款155000元。之后,因为客观因素双方签订了期房买卖作废协议,杨某承诺退还常某全部款项,但此后一直拖延没有退款,常某遂向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杨某返还常某购买房屋款项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履行。

执行法官到银行查询了杨某的存款情况,结果发现杨某名下银行卡内并无存款,杨某驾驶的一部轿车也非她本人所有。

 

就在案件执行陷入停滞时,执行法官经过对杨某的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与某证券公司往来密切。执行法官随即到证券公司进行了查询了解,发现杨某持有数支股票,于是执行法官遂依法冻结了杨某的股票。至此,杨某态度软化,最终履行了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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