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出新政推进企业上市

26.02.2016  11:57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进金融振兴会议精神,切实加大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做大做强,实现发展规模、发展层次和发展水平的新跨越,近日,城区出台了推进企业上市扶持办法。

  据介绍,扶持范围为:晋城市城区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已在境内外股票交易市场挂牌上市交易的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山西 省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

  办法规定了对上市企业的扶持补助:在境内外股票交易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区财政一次性补助5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挂牌的企业,区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或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挂牌的企业,区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Q板挂牌或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区财政一次性补助5万元;挂牌后成功融资的企业,按首次融资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同时,为了推进企业上市,办法还制定了奖励政策:企业在上市改制过程中,因资产过户而补缴的营业税、城建税等相关税收,在其税款全部缴纳后,奖励企业相当于区级留成部分的资金。企业挂牌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按其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  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相当于新增“三税”的区级留成部分。(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