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太原城北警方破获团伙盗窃铁矿石案 涉案价值10余万元

26.12.2016  16:40
 

山西新闻网12月22日讯(记者 任思雅)在近期的打击破案工作中,太原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向“盗抢骗”侵财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成功破获了一起团伙盗窃铁矿石的案件。今日,城北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该案进行通报。

2016年12月1日,城北分局尖山派出所民警发现有一伙人员在太钢尖山铁矿采矿区大肆盗窃铁矿石,第一时间报告刑侦大队,随即组织展开联合调查。专案组通过调查取证,迅速查明该团伙头目李某一(36岁,娄烦人)组织其他4人,利用铲车、大型货车在尖山铁矿采矿区盗窃铁矿石的事实。

  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城北分局刑侦大队于12月9日16时许,对该团伙实施抓捕。现场抓获团伙成员李某一(36岁,娄烦人)、李某二(27岁,娄烦人)、李某三(38岁,娄烦人)、梁某(28岁,娄烦人)、郭某(24,娄烦人)等5人,现场扣押作案工具铲车1辆,无牌黑色桑塔纳轿车1辆,拉油工具车1辆、被盗铁矿石120吨。

  经调查,嫌疑人李某一、李某二、李某三、梁某等人,在2016年11月5日至12月9日期间,经过预谋,相互勾结,窜至太钢尖山铁矿采矿区,将作案工具大型载重货车、自卸车、复选机、铲车、发电机等运进矿山,疯狂作案20余起,盗窃铁矿石2000多吨,涉案价值1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一因吸毒,已被先行强制隔离戒毒,随后转入刑事程序。犯罪嫌疑人梁某、李某二、李某三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郭某另案处理。现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其他相关涉案人员也在继续核实追捕中。

  在此,警方提示:各矿山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保护国有财产不流失;经常性开展清理整顿巡查,采取安全检查、矿洞摸排、收集线索、建立档案等措施,杜绝隐患;经常性开展宣传活动,告知辖区群众私挖乱采的严重后果,从源头上制止此类情况的发生。

 

注:此文刊登于2016年12月22日《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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