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结合部的刑事犯罪不容忽视

26.04.2016  15:51
          近年来,刑事犯罪案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向“城乡结合部”转移。掌握这一特点,摸准这一规律,对于有效防范与遏制案件发生,很有必要。

  城乡结合部刑事犯罪案的特点

  发案多,比重高。今年上半年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656人。其中,发生在城乡结合部的刑事犯罪案件达234人,占总数的36%,占全区城区发案总数的四分之一。

  农民、无业人员多。从犯罪主体的身分看,农民和无业人员占绝大多数,占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6%。

  中青年比重高。从犯罪主体的年龄看,青少年占绝大多数。占移送审查起诉总数的73.5%。

  文化程度偏低。从犯罪主体的文化程度看,犯罪嫌疑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占移送审查起诉总数的90%。

  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突出。

  侵财案件居高不下。在234名犯罪嫌疑人中,抢劫案89人,盗窃案78人,诈骗案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如杀人、强奸也占一定比例;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绑架勒索、非法制造、携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和组织、强迫他人卖淫以及利用封建迷信骗取财物、吸食毒品、贩卖毒品等案件也时有发生。

  外来人员充当犯罪“主力军”。移送审查起诉的234名犯罪嫌疑人,外来人员32人;占移送审查起诉总数的65%,对城乡结合部的社会治安起到了不稳定作用。

  城乡结合部刑事犯罪的原因

  法律意识差,特别是守法意识差。只要有利可图,宁可“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不计后果,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文化素质差。

  相对过剩的择业人员。

  劳动力市场需求存在矛盾,劳动力使用不规范。有的外来务工人员找不到用工单位,生活没有着落,导致走上犯罪道路。有些务工单位,拖欠务工人员劳动报酬,导致矛盾激化,酿成刑事案件。同时,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健全,也是造成外来人员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防范、治理上的疏漏。城乡结合部虽地处城区边缘,但周围环境近年来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净月旅游的开发,南南高科技开发区的建立与长平高速公路的开通等等,由以前的“大封闭”变为如今“大开放”。在这种格局下,有关部门无论从思想,还是从治安防范,社会整体管理上都有个不适应的问题。再加之警力不足,群防群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形成了发案率高于城区的因素。

  预防城乡结合部刑事犯罪的对策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是遏制城乡结合部犯罪的根本。预防和减少城乡综合部犯罪,需要政府暂住人口管理部门、司法部门统一行动,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同时,相关部门也要有针对性地对城乡结合部居民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素质。

  公检法机关对发生在城乡结合部的刑事犯罪的打击不能放松。尤其在刑事案件的高发期,对那些严重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更要严惩不贷。

  劳动部门及用人单位,要切实依法保障城乡结合部居民和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部门既要加强监督管理,还要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劳资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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