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考中心题型 非指针式手表不得带入高考考场

22.05.2017  17:16

    昨日,省招考中心向全省参加2017年高考的考生发出一封信,希望考生轻松应考,认真备考,诚信参考。同时,提醒考生在考试当天千万不要将计算器、各种通讯工具、照相、摄像、扫描、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带入考点、考场。

        今年高考于6月7日、8日举行,省招考中心希望,考生能保持平稳良好的心态,发挥应有的水平,平安顺利参加高考。

        省招考中心提醒考生要保持平常心,轻松应考,要把高考当作一次重要的人生选择,而不是人生的唯一选择。考生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帮助考生缓解压力和紧张情绪,尤其要注意劳逸结合,均衡营养,让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身体、心理状况,争取考出好成绩。

        还要认真备考,有备无患,考试前,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牢记考试时间、考点名称及所在考场,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在考试当天,要提前动身,带齐考试所需证件及考试用品,留足路上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但千万不要将计算器、各种通讯工具、照相、摄像、扫描、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带入考点、考场。

        另外,还要诚信参考,严守法纪,“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兑现自己的诚信考试承诺。《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了对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作弊行为,将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和新修订的《教育法》,已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及答案、代替他人考试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高考作弊将受到法律惩处。高考期间,我省所有考场也将启用电子视频监控、电子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辅助考场管理,监考教师的考场记录、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可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