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突出” 争创群众满意窗口等七则

25.09.2014  12:55

 

坚持“五个突出” 争创群众满意窗口

 

 

      为进一步推进专项行动,临猗县人社局开展了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解决问题、方便群众办事上,扎扎实实地多为群众办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

      ——突出改善服务态度,实现零距离。 推行主动、热情、文明、周到的预约服务。预约服务,即:急办事项特约服务,对于在非工作日有急办事项者,只要提前预约,相关岗位保证有人值守,提供服务。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必要时登门拜访,上门服务,宁可让工作人员多麻烦,也不让老百姓多跑腿。如,由原来的被动服务改为现在的主动热情服务,凡是前来办理事项的群众,不论是人事劳资人员,还是个体经营者;不论是企业老板,还是农民工;不论是年老的长者,还是年青的大学生;不论熟人,还是陌生人,都要主动热情向前问候,积极提供方便和服务。

      ——突出提高办事效率,实现零投诉。 坚持行之有效的原有内部管理制度,如,周二、周四集中办公日制度、大宗业务预约审批制度等一些被群众拍手叫好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服务群众的工作制度,促进工作效率提高。按照窗口服务规范化的要求,制定窗口人员工作职责,实行AB岗轮流值班制度。公开办事流程,减化办事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让群众一次能办的事,决不跑第二趟。

      ——突出解决具体问题,实现零上访。 开展问卷调查、深入基层、走访慰问,倾听民生,体察民情,摸清群众对人社部门的真实反映,带着为民负责的态度,积极解决民工欠薪、干部年休假、职工退休手续办理、非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帮扶结对活动,通过下企业、走农村、进社区和困难人员结对子,了解他们的困难,解决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努力使各类问题尽快落到实处。

      ——突出创优工作环境,实现零死角。 设立指示牌,凡是来局里办事的人员,随着指示方向,就可找到相应的股室和人员。下班十分钟,人人搞卫生,做到办公场所窗明几净、办公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整洁,卫生无死角。配置便民服务设施,让群众填写资料有桌椅,眼睛花的老人有镜带,等候办事渴了有水喝。

      ——突出各类问题查处,实现零容忍。 重点查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工作中办事效率低下、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问题,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查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问题等。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与年终量化考核挂钩,问题严重者,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文明窗口暖人心  优质服务树形象

 

——稷山县人社局强服务转作风成效明显

 

 

      开展专项行动以来,稷山县人社局以“应知应会提素质,文明服务转作风”为主题,不断引深“文明优质服务年”活动,着力创建优质服务窗口,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加强自身素质,提升服务理念。 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更加认识到转变作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人社部门的自身建设和人社政策法规能否真正落实好,更关系到人社部门能否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思想认识的进一步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全局干部职工的作风好转。

      ——改善服务环境,方便人民群众。 一是实行“三亮”工作制,即全体人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自加压力,自我约束。二是相关制度上墙。将服务承诺、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制作版面上墙,方便服务对象,利于群众随时监督。三是设立了问询处,每天有一名局班子成员或股所长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方便群众办事。四是完善便民服务区设施,在每个服务窗口增设了便民服务区,放有饮水机、凳子、笔、胶水、剪刀、花镜等服务对象办事所需东西,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用文明用语,让前来办事的群众有一种温暖、温馨的感觉。五是在大院摆放了盆景,制作了学习宣传栏、便民公示栏,要求全体人员确保机关及办公室环境整洁,让群众来人社局后感到心情舒畅、办事便捷。

      ——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并印发办事指南等十余种小册子,让工作人员有章可循、自觉遵守,让办事群众更多了解人社工作,熟悉办事流程。二是记录好两本日志。即“工作日志”和“服务日志,”各服务窗口每天记录服务日志,明白每天为群众办了哪些事,了解群众前来办事主要存在的疑惑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规范一次性告知单,各窗口单位均将一次性告知单重新完善,并提供给办事群众,让服务对象一看就知自己所办事宜需要的全部材料。四是畅通意见反馈渠道。在每个窗口放有窗口单位征求意见表、服务测评卡、问卷调查等表格,让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随时填写;在大院安装了意见箱,方便办事群众,对工作人员服务情况进行反馈,领导组定期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及时进行整改。

      ——改进工作方式,拓宽服务范围。 一是认证到床,每年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进行一次年检,对一些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老同志,组织工作人员到床前认证,保证这些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二是服务到户,在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劳动力输出等工作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进村入户现场办公,尽量让群众少跑腿、多受益。三是办班到厂,开展了“职业培训年”活动,结合实际深入西社工业园区和翟店工业园区,根据企业需求,开设电工、焊工、安全知识等特色培训,并邀请有经验的专业人才授课,为企业培训高素质、适用性的劳动者,并将家政服务培训班开到村里,以方便大家学习。四是宣传到人,如,每次电子商务培训班招生,社保卡发放、县内外企业招人、事业单位招聘等都利用电视飘字、短信平台、报刊专栏、发放传单等形式,及时让群众抓住每一次培训和就业的机会。

      ——深入基层一线,解决实际困难。 一是由局总支组织各支部人员分成四个小组,深入到西埝、东蒲、底史、韩家庄4个包点村,采取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梳理群众意见和建议。二是各业务单位深入到企业、工地、农户真正了解企业职工、农民工、农村剩余劳动力、未就业大学生的实际需求。三是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广大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三大任务,倾听群众呼声,改进服务作风,了解群众及服务对象的困难和合理诉求,疏导和化解矛盾。局班子成员每人包1个乡镇人社所指导工作,并根据分管工作深入到矛盾突出的村或企业,有针对性地提出方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各中心、股、所、队主动搞好服务,了解群众所想、所盼、所求。期间,每人都按要求写出了1篇以上的调研报告。同时,还建立了群众意见诉求办理回复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并进行妥善办理和及时反馈;对于意见诉求及回复情况及时梳理汇总,登记在民情联系记录本上,进行及时解决。

 

 

 

多举并措超任务  优质服务保民生

 

——浮山县米家垣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新农保工作

 

 

      今年以来,浮山县米家垣乡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全县2014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奋勇争先,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该乡把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具体实事摆上议事日程,召开全乡专门工作会议,要求乡劳保所,各村两委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党的惠民政策的重要举措,扎实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二是细化任务,明确责任。 结合各村实际,制定目标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村;成立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组,对全乡专项工作督导检查,;根据工作具体分工,责任明确到人。

      三是深入农户,服务上门。 乡领导、各包村干部和协办员分头深入到农户家中,与农民面对面算对比账,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引导农民积极主动参保续缴。

      四是按日结算,确保准确。 对收缴的保费,采取一日一对账、一日一结算、一日一上缴、一日一入账的方法进行,确保保费征收额准确,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五是及时通报,提速推进。 建立日进度通报制度,对各村专项费用征收情况一日一通报,对工作得力、保费征缴工作进度快的村予以表扬,不力者通报批评,促进了保费征缴工作推进。

      截至目前,该乡21个行政村共收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费37.32万元,完成保费征缴任务37.31万元的100.03%,超时序、超额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费征缴任务。

 

 

古县乡镇劳保所创新工作机制成效突出

 

 

      古县乡镇劳动保障所围绕2014年工作要点进行认真梳理、讨论研究,推动“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目标”向年度目标任务冲刺,“一份目标责任书”将全年各项任务分解下达到各行政村,“一把手负责制”所长对各项工作全面把握,“一抓到底”各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展。截至目前,该县乡镇劳保所已征缴新农保基金22.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59%,参保人数已达181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6%,提前实现双过半。

 

 

闻喜县城乡居保中心和石门乡人社所

 

加大督查力度  堵塞发放漏洞

 

 

      8月28日,闻喜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和石门乡人社事务所工作人员深入该乡横榆、青山、白家滩3个行政村12个自然村,对领取养老金待遇老年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实地抽查。

      在抽查的23名老年人中,仅有1人外出未进行认证外,其余全部履行了认证手续,基础养老金全部领取到位,不存在未发、少发、多领等情况。同时,工作人员还仔细询问了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及养老金如何领取等相关问题,并就如何参保缴费、养老金何时发放、怎样领取等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宣传讲解。

      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对随行工作人员,就年检抽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明确抽查重点。把偏远乡村、参保率较低的村和各村75周岁以上人员作为年检抽查的重点,每个乡镇只少要抽查2-3个村,每村10-20户,确保整体年检效果;二是讲究工作方法。要结合农村作息时间开展工作,避免进村无人、对象难找的情况发生。三是解决实际问题。人员下乡工作不能走马观花、敷衍应付,要真正扑下身子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和难点问题,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请群众放心。

 

 

小店区平阳路街道长治路社区

 

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近日,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街道长治路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现场宣传和相关问题咨询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党的惠民政策宣传到了千家万户。

      此次活动是该社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具体举措,旨在通过深入一线、贴近群众、宣传咨询等活动,切实帮助群众及时解决在就业、社保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活动中,前来咨询的居民对举办活动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关注度很高,提出的问题基本上得到了满意答复。现场群众络绎不绝,整个活动有条不紊。

      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了解和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有效推动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

 

 

农民工受工伤  咋赔偿谈不拢

 

我厅维权中心出面调解达成15万协议

 

 

      8月12日,在山西打工的安徽农民工孙某受了工伤。“包工头”是老乡张某。孙某向张某索赔20万元,但张某表示最多出4万元……其家属致电活动热线,讲述了他的遭遇,并寻求帮助。

      山西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受理该案后,当即指派法律援助科科长吕晓凌、维权监察科科长张宏强负责协调处理。“按照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孙刘成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的伤,依法属于工伤范畴,你作为用工方山西陆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是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就要积极面对和解决,不要有推诿和拖延的想法。”8月14日,在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的接待室里,该中心维权监察科科长张宏强对“包工头”讲政策、说道理。次日,该中心工作人员组织进行了初步调解,但因当事双方意见分歧过大不欢而散。

      “你的伤情虽属工伤单位必须赔偿,但按现行法律规定,首先需要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才能申请工伤认定和随后的伤残等级鉴定……”8月15日,在某医院病房里,吕晓凌告诉孙某这一情况。由于第一次协调不成,该中心工作人员、太原市小店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志愿律师商议后,决定分头再做思想工作,与工伤职工本人进行沟通,尽量使双方缩小赔偿数额差距。
      “职工受了工伤,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就得赔偿,这是法律明文规定,没有商量余地……”太原市小店区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站志愿律师刘丽巧对包工头张某说:“你和孙某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明确,一旦经过劳动仲裁委确认,工伤赔偿在所难免,且按规定标准赔偿,肯定不是4万元所能解决之事。”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分别在医院、工地等地,多次会见当事各方,既讲解政策又耐心疏导,希望双方各让一步。

      8月21日,经该中心再次协调孙某家属、包工头张某和甲方的项目经理共同调解,终于达成以下方案:由山西陆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某参照工伤政策规定,支付孙某一次性工伤待遇赔偿金15万元,同时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等一切法律关系。由于张某的支付能力有限,上述赔偿金分两次付清:第一次在签订协议书的两日内付11万元,第二次在春节前付清剩余的4万元,付款由甲方山西永茂装饰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执行。随后,当事三方在该中心工作人员主持下签订了协议书。8月22日,孙某已按照协议拿到了首批11万元赔偿款,返回老家养伤,其余的4万元赔偿款将于春节前由张某负责结清。

      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活动中,山西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以服务用人单位、维护劳动者权益为主线,通过创新方式、打造便民维权,加强管理、增强自律意识、追讨欠薪,保护民工权益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维权和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该中心充分利用人社部门合力,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解决问题,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