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地税稽查局“五规范”规范稽查工作

16.03.2016  13:30

今年,为了切实有效提高稽查质量和办案效率,陵川地税稽查局从五个方面入手,规范税务稽查工作。

  一是规范查前准备工作。稽查人员在税务稽查之前要认真调查被查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营范围、财务状况等情况,收集与稽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相关情况开展审查分析,确定稽查重点,拟定相应的稽查方法和方案,确保稽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是规范取证程序。该局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稽查时,要认真做好查帐记录,对需要取得原始凭据的要采用录音、录相、照相、复制等合法手段,获取第一手资料,检查人员在税务稽查中应当认真填写统一规范的《税务稽查底稿》,并要求纳税人核对后签名盖章,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

      三是规范审理工作。审理部门要看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资料是否齐全,运用税收法律法规是否适当,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拟定的处理意见是否得当。审理结束时,审理人员要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交由执行人员执行。  

      四是规范执行工作。执行人员在接到批准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后,认真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按照有关文书送达的规定,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督促纳税人及早缴纳税款。

  五是规范回访制度。对被检查单位进行回访,利用回访,虚心听取纳税人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宣传最新的税收法规和政策,并帮助企业纠正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此举融洽了税企之间的关系,营造了良好和谐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