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地税局稽查局“三服务”开展“阳光稽查”收到成效

22.11.2016  20:39

      近来,乡宁县地税局稽查局通过查前告知、查中辅导、查后回访等举措对企业实行“阳光稽查”,收到显著成效。该局一是在查前突出告知服务。稽查前,给纳税人送达《查前告知书》,告知企业享有的权利、稽查纪律及廉政举报电话等,鼓励企业开展自查,对自查到位、主动补缴税款的企业,只加收滞纳金,不予税务处罚;二是查中突出约谈辅导服务。对部分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约谈,采取稽查业务骨干与企业财务人员一对一专题辅导服务,帮助纳税人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提出稽查建议,有效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三是查后突出回访服务。稽查工作结束后,通过上面走访和座谈会开展回访服务,了解稽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执法态度、执法水平和遵守廉政准则等情况,了解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及时作进一步的解释和沟通工作,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截止目前,该局已对155家企业开展阳光稽查,查补税款530余万元,先后对50余家企业开展了税务约谈,发出税务提醒50余次,回访企业30余家,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20余条,既有效服务了企业,也促进了自身作风效能建设,让税务稽查实现了由过去单一执法到执法与服务并重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