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国税局采取多项举措 提升清欠水平

10.08.2015  21:53
      近年来,太原市国税局始终把欠税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以实现“力争季末无新欠,确保年末无新欠,最大限度清缴陈欠和呆账税金”为目标,严格控制新欠,努力压缩陈欠,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清防并举”的欠税管理措施,确保了国税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连续11年实现当年无新欠。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欠税管理工作取得实效,该局 加强领导 ,把欠税管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片包点负责、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欠税管理工作机制,层层签订欠税管理目标责任书,在今年收入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对凡是有新欠税款的单位,必须形成报告,将欠税情况、清理措施和清理结果报告局领导,由县区局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报市局备案。局领导每月听取工作进展,研究对策,有力地促进了欠税清理工作的开展。 明确职责, 由征管部门负责牵头对欠税的清理核实工作,直接负责对欠税的监控和管理;法规部门负责对欠税的分类和确认,以及对涉及欠税豁免问题的上报工作;收入核算部门负责对欠税的核算反映工作;监察部门和法规部门负责对欠缴税金的违规处理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有效增强了欠税管理工作合力。 强化考核, 将欠税清缴情况作为衡量税务机关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对欠税清缴工作进行考核和定期通报,对年末有欠税的单位及其包点负责的处室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提升服务水平         为广泛赢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该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依托纳税人学校、12366热线等平台,大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在工作中努力根据存在的突出或重点问题,将宣传工作普遍性和针对性相结合,以增强纳税人纳税地自觉性。 二是全程跟踪提醒。 采取“事前”、“事中”、“事后”提醒监督的办法,对企业有可能形成欠税的,税源管理部门在申报期前提前介入,对企业流动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控;对申报后仍未缴纳税款的向纳税人发出欠税提醒,告知纳税人不及时清缴税款税务机关可能采取的措施;对滞后申报、异常申报以及评估异常的纳税人,及时进行事后实地核查,有效防止申报不实和新欠的发生。 三是主动了解需求。 定期召开清欠工作动员会和税企座谈会,了解欠税企业状况,倾听欠税企业呼声,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 四是严格落实制度。 认真落实欠税企业财务主管和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由主管税务机关对欠税企业财务主管或法人代表进行约谈,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欠税的原因,提出清欠的具体要求以及告之拖欠税款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形成约谈记录。对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经主管税务机关约谈和下发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仍未缴纳的,实行欠税公告进行曝光。         三、分类实施清欠         在对企业欠税情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该局按照欠税户的经营状况和清欠易难程度分类实施清欠。在 对法律意识淡薄、故意拖欠税款的企业上, 依法采取欠税公告和强制执行措施。 在新欠控制上, 密切关注税款申报入库信息,对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短缺、有可能发生新欠的企业,提前介入,做到防欠于未然。如发生新欠,即上升管理级别,由县区局“一把手”负责督导清欠,确保全年无新欠。 在陈欠和呆账税金清理上, 将欠税企业分为特困企业、欠税大户、小欠税户,实施分类管理。对小欠税户由税收管理员负责全额清理;对欠税大户由部门负责人和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负责分期清理;对特困企业由县区局领导负责约谈企业负责人,了解掌握企业动态信息,积极帮助企业融通资金,提升欠税清理质量。如民营区国税局税源管理部门多次到太原酒厂查看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往来情况,通过综合评估分析该企业的清缴欠税能力,实行动态监控、每季度初对其下发上季度欠税公告,由分局一把手、分管局长、税源管理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该纳税人法人及财务负责人进行约谈,在进一步了解了企业实际清偿能力的同时,加强税收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的“柔性”执法服务,2014年清理该企业十年以前陈欠合计入库欠税及滞纳金100万元,欠税管理工作成效卓著。         四、确保落实到位         一是 结合实际确定欠税管理目标,并围绕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清欠防欠工作,对欠缴税金纳税人进行逐户核查,摸清欠缴税金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纳税人欠缴税金的原因及生产经营现状,科学评估纳税人清欠能力,逐户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欠计划,落实任务,责任到人。 二是 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没有认真执行欠税管理制度和落实清欠措施的,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三是 加强工作协调,一方面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报告企业欠税的情况,针对欠税企业货款回笼困难的状况,深入基层对企业生产经营、销售情况进行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的产、供、销及资金流向情况,寻求政府部门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公检法、银行、工商、财政、海关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如离境清税等清欠协调制度,对欠税实施综合治理,实现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提升清欠合力。(柳雁 朱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