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税局贯彻落实全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 全力推动经济止缓回稳促增

19.08.2014  19:03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山西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特别是全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召开之后,省局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充分释放政策效力,努力创优税收环境,全面提升征管质效,全力推动经济“止缓回稳促增”,努力为加快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狠抓组织收入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保障。1-7月份全省国税收入完成679.57亿元,同比下降12.72%,减收69.89亿元。其中地方级收入完成199.99亿元,同比增长2.91%,增收5.66亿元。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强化收入质量意识,既做到应收尽收,又坚决杜绝虚收探收等违规行为。全面完善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组织收入工作主观努力程度考核力度。 加强税收分析预测。 加大收入动态监控力度,按月召开税收分析例会,对全省经济税收运行情况、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综合分析,及时调整组织收入工作重点和措施。同时,全面了解地方财力需求情况,建立组织收入工作应急预案,避免出现税收收入大起大落现象。 强化重点税源监控。 继续完善省、市、县三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截至7月底,省局监控的重点税源户达到1918户,入库收入占全省国税收入的75%。同时,加强重点税源数据应用,定期开展专题分析,有力促进了组织收入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挖潜堵漏促收。 加强税务稽查和纳税评估工作,1—7月份共查补各类税款23.14亿元,同比增长15.1%。         二是坚持“政策落地”,充分释放政策效力。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效力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全面惠及纳税人。 严格落实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 做好取消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向社会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7项、非许可审批事项80项,并对22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当场办结 。严格落实“营改增”试点扩围政策。 国务院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扩围至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自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按照省政府和税务总局的安排部署,省局精心组织,细化业务,制定工作任务推进时间表,保证“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自2013年8月1日试点以来,截至2014年7月底,全省共有3.61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入库“营改增”增值税40.39亿元,共计减税2.07亿元,减税面达95%以上。 严格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有效落实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自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申报期止,全省共对73212户增值税纳税人免税约3134万元。2014年,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后,全省约有4.1万户纳税人享受该项政策,预计全年减免税额约1.03亿元。 及时足额办理出口退税。 切实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放宽受理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时限2个月,保障企业用足用好出口退税优惠。1—7月份,累计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16.56亿元,有力支持了全省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三是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努力创优税收环境。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抓手,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升税务机关办税效率,为全省经济止缓回稳促增创造更为有利的税收环境。 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研究制定《关于全面落实减负提效各项措施的意见》,从制度层面上解决减负工作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最大限度精简、下放、前移审批项目和审批环节,形成全省统一的先办后管、前移审批、集中办税、精简资料的办税流程。目前,全省办税服务厅有90项业务实现即来即办,占办税服务厅全部业务的60%。全面统筹各类调查检查,对同一纳税人的检查或评估原则上不超过1次。 提升办税服务效率。 全省147个综合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窗通办”;在全省11个市的市区范围内推行“同城通办”办税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安装120台自助办税终端;建设开通山西国税纳税服务网,着力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构建12366热线咨询平台,整合各类咨询载体,实现政策答复、业务支持、监控分析、信息反馈和运行维护的“五统一”;精简涉税文书资料和简化申报缴税方式,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推行简化申报缴税方式;试行涉税事项“免填单”服务,实现登记、认定、证明等10大类72项业务“免填单”。 推进“阳光办税”。 全面落实导税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服务规范,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开行政审批、执法权力、纳税人信用状况、公开当场办结业务、涉税业务资料和纳税服务渠道“六项清单”,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关系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问题。         四是稳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全面提升征管质效。积极探索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的新思路、新方式。 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以芮城县国税局为试点,启动税收征管改革,初步建立起现代化税收组织体系、现代化纳税服务体系、现代化税收执法体系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支撑体系等“四大体系”。 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 在机构设置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确定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管理模式、管理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实现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直接承担税源管理职责。 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风险分析监控工作体系,形成以省局为主、市局为辅、县局补充的风险分析监控工作格局。2014年以来,省局共下达6批税收风险应对任务,向下推送10476户风险纳税人,实现评估税款3.41亿元,有力弥补了税收收入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