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国土资源局着力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

04.05.2018  20:55
      该局围绕健全完善案件查处制度,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执法监察专项整改工作。一是明确规定基层所承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先期调查、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轻微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报告和配合县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六项职责,国土资源所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调查、制止、报告和处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除扣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分外,还要依照相关规定对承办单位和经办人进行问责。二是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法律文书制作,对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和文书编号,对规范执法监察法律文书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三是健全完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相关制度,制定了《沁县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理制度》,实行办审分离。四是严格落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办责任制,凡不按要求承办案件导致案件定性错误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