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六项措施加强工作纪律

27.07.2016  03:06
 

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六项措施加强工作纪律

根据市纪检委《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大同市国土资源局立即采取六项措施,强化工作纪律,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一、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所在科室考勤制度执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落实考勤制度。

二、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和遵守机关工作纪律。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临时接到工作任务或自然灾害等非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到岗的,应当履行报告制度。分管局领导向局长报告,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其他人员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告,科室考勤员应将情况如实记载。

四、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缺勤或事后未能及时补办相关手续的,视情节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工作人员请事假和正常休假,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请假申请表。

六、对经常性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或旷工的,取消考核、精神文明等各类奖励资格,经教育不改的给予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