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企业纳入已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的公告

24.07.2018  22: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原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下矿山企业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已过期,且有效期届满前未按要求申请延续登记,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对其矿业权纳入已自行废止名单,现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内矿山企业可以提出异议申请,联系电话:0351-7731456、7731458,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7月24日

省国土厅面向社会公示过期许可证
  7月24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国土资源厅